解读英国退出欧盟对欧洲专利体系的影响
编者按:英国公投已决定退出欧盟,但法律上正式退出欧盟尚需几年的时间。英国正式退出欧盟后,欧洲专利在英国的生效不会受影响,但单一专利及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和欧盟商标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将不能在英国获得效力承认,除非之后有新的法律机制出台。
6月24日,英国就是否退出欧盟的全民公投结果进行了公布:英国将退出欧盟。作为欧盟境内仅次于德国的第二大经济体,英国退出欧盟将对整个欧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产生哪些影响?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该公投结果在法律上尚未产生英国退出欧盟的效果。根据《欧洲联盟条约》(“TratyonEuropanUnion”)第50条的规定,决定退出欧盟的成员国应就其退盟意向通知欧洲理事会,之后欧盟应和该成员国展开退盟谈判并达成退盟协议。在退盟协议正式生效后,或在退盟协议失败的情况下从通知退盟意向起两年期限届满时,该成员国才正式退出欧盟,除非欧洲理事会在该成员国同意的情况下一致通过批准延长该期限。
所以,英国在法律上正式退出欧盟之前仍然是欧盟的正式成员国。从今天至英国退出欧盟,至少还会有几年的时间,特别是目前尚不清楚,英国何时会就其退盟意向正式通知欧洲理事会。
欧洲发明专利
欧洲发明专利(或简称欧洲专利,英文名称“EuropanPatnt”)由欧专局统一负责其申请授权程序。欧专局授权后,欧洲专利可以在欧洲专利组织各成员国生效,在各成员国的效力等同于一件该国的国内发明专利。
欧洲专利组织是一个包涵38个成员国的国际组织,并不是一个欧盟机构。欧洲专利组织的成员国除了包括英国在内的欧盟所有28个成员国外,还包括瑞士、挪威、土耳其等10个非欧盟国家。
因此,即使在英国正式退出欧盟之后,仍然可以通过欧专局获得欧洲专利授权后,在英国生效,以在英国境内获得等同于一件英国国内发明专利的保护。
因为英国加入了《伦敦协议》,因此欧洲专利在授权后不需要任何翻译也不需要缴纳官费,即可自动在英国生效获得保护。
欧洲单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
目前的欧洲专利在生效后实际上变成了“一束”由各成员国国内法规制的众多相互独立的专利权。在各成员国的生效程序、年费缴纳、权利变更手续、诉讼程序等均需要按各成员国的规定各自独立进行。
为建立和欧盟内部统一市场相适应的专利制度,年2月19日,欧盟成员国的部长于布鲁塞尔签署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UnifidPatntCourt”,简称“UPC”),为单一专利(“UnitaryPatnt”)在欧洲的实施奠定了基础。在此前,欧洲议会已于年12月11日通过了两个关于欧洲单一专利的欧盟条例(一个有关单一专利的保护,欧盟第/号条例;另一个有关单一专利的语言机制,欧盟第/号条例),它们与统一专利法院协议一起组成了实现单一专利的法律文件基础。
欧洲单一专利也是按照欧洲专利公约(EPC)获得授权的欧洲专利。其授权程序及实质授权条件和传统欧洲专利是一样。但在授权后,自授权公告起一个月内,权利人可以请求获得欧洲单一专利,以在参与单一专利项目的成员国内具备统一效力,而不需要像现在一样分别去各个成员国生效。单一专利的年费及权利变更手续也将集中由欧专局管理,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在授权之后分别由各个成员国的专利主管机构管理。
根据有关单一专利的保护的条例第22条第4款,只有在条例被适用之日或其后得到授权的欧洲专利才有资格请求获得单一专利保护。所以,目前在审的欧洲专利申请是否可以获得单一专利保护,最关键要看其授权公告的日期。如果其授权公告的日期在上述条例被适用之日(即欧洲单一专利正式实施之日)或之后,则可以请求获得单一专利保护。
按照《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第89条的规定,欧洲单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需要在被包括欧专申请量最高的3个成员国(目前是法国、德国和英国)在内的13个欧盟成员国议会批准后才能正式实施。目前已经有包括法国在内的10个欧盟成员国批准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但德国和英国尚未批准。不过德国已经通知其会在年批准通过《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原本预计年初开始实施的欧洲单一专利,现在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是:英国在公投决定退出欧盟之后,是否会批准该协议?
如果英国议会在正式退出欧盟前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欧洲单一专利和欧盟统一专利法院将可以得以实施。但是欧洲单一专利制度是基于《欧洲联盟条约》第20条的“加强合作”机制,因此仅适用于欧盟成员国。因此,待英国正式退出欧盟后,英国将不能再获得单一专利的保护。
不过,因为《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是独立于欧盟法的一个国际协议,且也可以对传统的欧洲专利拥有裁判管辖权,因此英国议会批准该协议后,即使正式退出欧盟,如果对该协议进行适当的修改,理论上英国仍可以作为《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成员国。不过实际操作中其他成员国可能很难就此达成一致同意。
因为英国正式退出欧盟尚需几年的时间,因此如果英国议会不批准协议的话,根据目前为实现单一专利制定的法律文件(即之前提到的《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及两个欧盟条例),欧洲单一专利和欧盟统一专利法院将无法实施。
不过,如果英国在正式退出欧盟前没有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话,在其正式退出欧盟后,意大利将取代英国的位置,和德国及法国成为欧盟国家中申请欧洲专利数量最多的3个国家。届时,欧洲单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需要在被包括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在内的13个欧盟成员国议会批准后才能正式实施(意大利目前尚未批准该协议)。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第7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将来的统一专利法院的一审中央庭将设在巴黎、慕尼黑和伦敦。英国正式退出欧盟后,设在伦敦的中央庭分部是否会被保留,还需要看该协议的签署国是否会决定修改该协议,比如将该分部的位置改为海牙或米兰。
欧盟外观设计和欧盟商标
最后简单提一下的是,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RgistrdCommunityDsign”)和欧盟商标(“EuropanUnionTradMark”)是由欧盟知识产权局负责申请注册程序的单一权利,在欧盟全境具有单一效力,并不需要在注册后再去各成员国生效(区别于目前的欧洲专利)。
因为英国目前仍是欧盟的正式成员国,因此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和欧盟商标目前仍然在英国具有效力。目前的《欧盟外观设计条例》及《欧盟商标条例》并没有就成员国退出欧盟的情况做出相应规定。英国正式退出欧盟后,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和欧盟商标将不能在英国获得效力的承认,除非届时有新的法律机制相应出台。(孙一鸣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文章来源:华孙欧洲知识产权网)
(责任编辑:赵世猛编辑:石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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